2017年8月21日

市售機能緊身褲,四成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

市售機能緊身褲,四成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上圖非不合格服飾)

市售機能緊身褲,四成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

近年來,運動風氣盛行,依據全國賽會網站上登記之路跑賽事,上半年統計賽事高達242件;全省健身房及運動中心也設立超過百間,連鎖帶動運動服飾的購買風潮;其中一款機能緊身褲,透過明星、部落客的分享,搭上業者「腹部加壓包覆設計 纖細下半身曲線」、「提高代謝燃燒、告別小腹象腿」的廣告標語,使該品牌在去年的台灣市場就賣出超過八萬件,創下了破億的營業額!

    為確保市售機能緊身褲之品質,本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共同合作,於106年3月及4月間,在臺北、新北地區的服飾店、百貨商行等實體販售通路及網路販售平台,購得12件機能緊身褲,針對游離甲醛等「品質項目」成分檢測,並檢查中文標示是否符合「服飾標示基準」規定,以瞭解機能緊身褲的品質,提供正確的資訊給消費者,避免消費者購入可能危害健康之服飾。

一、品質均符合標準,但四成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

    本次採樣12件機能緊身褲,價格落在354~2580元間,價差逾7倍,價格最低者為編號12「EXR運動褲」,價格最高者為編號5「NB七/八/九分褲」。

    標準檢驗局表示,購樣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規定檢測之3項「品質項目」,包括:(1)游離甲醛」:與皮膚直接接觸之紡織品類需低於75 ppm;(2)禁用之偶氮色料:含量不得超過30 mg/kg;(3)有機錫:與皮膚直接(非直接)接觸之紡織品類三丁基錫(TBT)限量值1mg/kg以下、三苯基錫(TPT)限量值1mg/kg以下,檢測結果12件樣品皆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另,依據「服飾標示基準」查核樣品之「中文標示」,發現編號1「HILL+ PLUS運動路跑壓縮褲」、編號8「NEOTEX HOT SPA爆汗美體褲-長褲」、編號9「SANTO美國懶人救星美腿塑身爆汗褲」、編號11「Seraphic SLIM SHAPERS爆汗美體褲」、編號12「EXR運動褲」這5款皆不符規定。包括纖維成分名稱未以中文學名標示;未標示進口商、生產國別等資訊;本體與外包裝標示不一致(纖維成分名稱及洗燙處理圖示)等(詳附件一);中文標示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之處,恐影響消費者權益之虞,標準檢驗局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處置。

    以上不符合之商品已違反「商品標示法」第11條授權訂定之「服飾標示基準」第三點規定服飾應標示事項:(一)國內製造廠商、或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二)尺寸或尺碼。(三)生產國別。(四)纖維成分。(五)洗燙處理方法。」,且可依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二、廣告標語誇大不實,爆汗褲材質不透氣營造爆汗效果

    檢視此次檢測的12件機能緊身褲,消基會發現6件品名標示為運動緊身褲、1件品名標示為壓力褲、5件品名標示為爆汗褲;其中運動緊身褲及壓力褲材質皆使用尼龍、聚酯纖維、彈性纖維等透氣布料,僅爆汗褲含有氯丁橡膠材質。

    氯丁橡膠是一種合成橡膠,通常應用於潛水衣、衝浪衣、防風手套、汽車椅套等產品上,由此可見,標榜可有效儲蓄熱能、加速4倍排汗,並可大幅提升運動基礎代謝效率,增加使用者體內溫度,達到消耗熱量雕塑身體曲線成效的爆汗褲,實際原理是在材質上增加不透氣的氯丁橡膠,讓消費者如同穿著雨衣運動一般,達到爆汗的視覺效果。

    審視此次檢測的5款爆汗褲廣告標語,除了齊聲標榜的「提升身體循環」、「排出四倍汗量」外,更有許多聽來驚人的效果,像是編號8「NEOTEX HOT SPA爆汗美體褲」宣稱「穿爆汗褲走路10分鐘=一般褲子一小時」、編號9「SANTO美國懶人救星美腿塑身爆汗褲」直指他們的商品是「史上最輕鬆的瘦法」、編號11「Seraphic SLIM SHAPERS爆汗美體褲」指稱只要穿上就能「躺著也爆汗」;這樣的商品廣告宣稱,皆涉及誇大(虛偽)不實、易生誤解,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若業者有明顯誇大宣稱產品情形,則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且根據同法第42條:「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本會建議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應針對市面上宣稱為爆汗褲的商品進行瞭解,調查是否有誤導消費者的情形。

三、爆汗褲不宜久穿,否則可能導致中暑

台灣廠商製造之優良緊身褲,兼具舒適、排汗與透氣性
    織厚織密的技術搭上不透氣的氯丁橡膠,使穿著爆汗褲的消費者達到大量排汗的效果,加上緊身服貼的設計,易讓人產生瘦身的錯覺;消基會提醒,爆汗褲並非醫療用品,亦無任何醫療效果,若消費者有血管及末梢神經病變、易引起血液循環不良。

    再者,密不透氣的褲子不可久穿,因悶熱的環境易讓皮膚產生濕疹、汗疹;女性也可能引起陰道炎、子宮頸炎等症狀;可以短時間在冷氣房內穿著,但若穿到戶外,很可能因為大量發汗,造成頭暈、胸悶等中暑現象。

消費者要瞭解,大量排汗並不等於瘦身,只是身體暫時缺水造成體重減輕的錯覺,若因身體排汗發熱而喝下冰涼的含糖飲料,體重只會不減反增,造成反效果。

四、結論

檢視12件樣品的標示,有5件不符合規定,比例高達42%,顯見市售機能緊身褲標示並無遵照規定落實,且6件網購商品中,有2件甚至明示「商品為貼身衣物,拆封後不可退換貨」;本會提醒,消費者往往因經濟考量而選購單價便宜的商品,或因廣告標語、名人推薦而衝動購買,而未注意商品之標示、材質或是否可退換貨等。

消基會建議,購買時不應只注意款式、顏色、價格等,也應該仔細檢查標示是否齊全、纖維成分是否易引發過敏,同時注意洗燙處理方法等,以延長商品使用期限。

更重要的是,依應消費者自身的需求採購機能不同的商品,高單價的商品不一定就代表高保障,擁有許多名人代言的商品也未必適合自己,切勿盲目追求。

消基會呼籲

對政府

隨著市面上機能緊身褲愈來愈多,標示規範的不足,造成消費者的資訊混亂,影響消費者購買時的判斷力。主管機關應制定相關認證及檢驗規範,以避免業者魚目混珠,也讓消費者在選購時較有保障。

對業者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的正確性,維護消費者權益。

業者標榜任何效果,都應提出具公信力的報告,且證明也不單單僅是一串報告的編號,應將測試內容方式及結果於文件或網頁完整說明,以符合消保法第22條廣告真實義務,業者所宣稱的抑制抽筋、蓄熱功能等,亦應一一提出相關證明,而非空口說白話。

對消費者

消費者選購商品時,應注意檢視業者在商品包裝說明及購物網站提供的商品資訊,勿輕信廠商宣稱的功效。

在業者網站文宣上,常可以見到自行將自家產品與市售它牌做比較的內容,然而爆汗褲的效果,並非在穿上後幾分鐘就可以下結論的,不同的環境都能影響效果,加上不同的體質也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因此單憑人體試穿方式而比較效果好壞是有失公平的,消費者不可盡信。

挑選機能緊身褲商品時,可以手觸摸,並檢視表布之質感及聞聞看有無刺鼻味,並留意所列的注意事項及洗滌方式,另在使用前最好先以清水洗滌過,以減少化學物質殘留。

新聞出處: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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